在數字時代的吃瓜浪潮中,網絡空間中的黑料“吃瓜”文化裹挾著獵奇與窺私的集體心理,形成了一場跨越虛擬與現實的網曝社會景觀。從社交媒體中真假難辨的門真門種“黑料網曝門”視頻,到古籍中“青門種瓜”的實視隱逸典故,人類對信息的頻網惠濟區一區二區三區四區追逐始終游走于理性與欲望的邊界。前者映射著當代流量經濟的站青無序與法律困境,后者則凝結著傳統士人面對權力漩渦時的瓜典故生存智慧。這兩個跨越時空的吃瓜符號,共同揭示了信息傳播中個體選擇與社會的黑料永恒命題。
“吃瓜群”的興起源于公眾對隱秘信息的天然好奇心,但這一心理正被不法分子異化為牟利工具。門真門種2023年濟南警方破獲的實視“虛假校園暴力視頻案”中,犯罪團伙通過剪輯境外黃站內容,頻網炮制了300余部涉黃虛假視頻,站青構建了覆蓋50萬人的“吃瓜群”網絡,最終通過出售群組非法獲利超百萬元。這種產業化運作模式已形成完整鏈條:上游負責購買賬號、剪輯素材;中游通過社交平臺引流;下游則將群組作為“擦邊直播”的潛在客源進行二次變現。
法律風險在此過程中呈階梯式擴散。北京市天沐律師事務所徐芳指出,歐美A 一區二區三區創建“吃瓜群”可能觸犯《刑法》第291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即便未達刑事標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播者也將面臨行政拘留。2025年某百萬粉絲網紅遭遇黃謠攻擊后,通過支付12元進入“爆料群”進行區塊鏈取證維權的案例,既展現了技術賦能的維權可能,也暴露出平臺監管的深層漏洞。
召平種瓜的典故,在歷史長河中積淀為獨特的文化符號。這位秦朝東陵侯在政權更迭后,拒絕劉邦征召,選擇在長安青門外以種瓜為生。他培育的“東陵瓜”因品質優異聞名遐邇,李白在《古風》中寫下“青門種瓜人,舊日東陵侯”的詩句,將物理空間的邊緣選擇升華為精神層面的主動疏離。這種“大隱于市”的生存策略,與當下網絡空間中被動卷入信息洪流的個體形成鮮明對照。
典故背后的政治隱喻更值得深思。當蕭何因功高震主面臨猜忌時,召平建議其“讓封勿受,悉以家私財佐軍”,這種以退為進的智慧,揭示了權力場域中的生存法則。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刻意保留兩種矛盾的秦始皇身世記載,恰似古代版的“信息迷霧”,提醒著后人真相的復雜性。這種對信息傳播的審慎態度,與當前網絡空間里未經核實的“黑料”肆意傳播形成強烈反差。
從農耕文明的“瓜田李下”到數字時代的“在線吃瓜”,信息載體雖已天翻地覆,但人性深處的窺私欲始終未變。古代文人將“浮甘瓜于清泉”視為雅事,現代網民則在屏幕前追逐著經過算法篩選的刺激片段。這種轉變背后,是信息權力從精英壟斷向全民參與的范式轉移。當孫鐘種瓜的樸素勞作演變為流量經濟中的“眼球爭奪戰”,信息的生產與消費已異化為資本增值的工具。
文化符號的斷裂與延續同樣顯著。“東陵瓜”承載的隱逸精神,在當代被解構為“佛系”“躺平”等亞文化符號;而古代士人“種瓜避禍”的主動選擇,對照著現代個體在隱私泄露中的被動處境。2025年某維權者記錄的被舉報經歷顯示,社交平臺的內容審查機制存在系統性偏差,這種數字時代的“信息圍城”,使得普通用戶既成為圍觀者,也可能瞬間淪為被圍觀的客體。
面對網絡黑料的治理難題,現行法律體系顯現出滯后性。雖然《民法典》第1024條明確了對名譽權的保護,但如2023年濟南案件中犯罪團伙使用的“境外服務器+境內引流”模式,暴露出跨境取證的現實障礙。區塊鏈技術的司法應用雖已起步,但電子證據的采信標準、平臺企業的責任邊界等問題仍未形成統一裁判尺度。
層面的重建更為根本。古代社會通過“青門種瓜”建立的價值坐標——即個體在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平衡智慧,在流量至上的網絡空間中亟待重構。學者對“奶頭樂”現象的批判,揭示了信息過載時代的精神危機。建議未來研究可聚焦于:建立基于人工智能的謠言溯源系統、設計網絡素養教育課程體系、探索平臺流量分配的正向激勵機制。
當虛擬空間的“吃瓜”群眾在真假信息中浮沉時,青門外那方瓜田依然靜默地訴說著古老智慧。信息技術的狂飆突進不應湮沒人性的溫度,如何在數字洪流中守護理性之光,既需要法律利劍的規制,更呼喚著每個個體對信息的自覺堅守。從召平的瓜田到今天的屏幕,跨越兩千年的時空對話,終將指引我們找到虛實共生的平衡之道。